一、选择物流公司原则
1、具体、客观原则:建立和使用一个的物流公司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物流公司做出、具体、客观的评价。综合考虑物流公司的业绩、设备管理、人力资源开发、质量控制、成本控制、技术开发、用户满意度、交货协议等方面可能影响供应链合作关系的方面。
2、系统性原则:系统评价体系的建立和使用。
3、简明科学性原则:物流公司评价和选择步骤、选择透明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4、稳定可比性原则:评估体系应该稳定运做,标准,主观因素。
5、灵活可操作性原则:不同行业、企业、产品需求、不同下的物流公司评价应是不一样的,保持一定的灵活操作性。
6、门当户对原则:物流公司的规模和层次和采购商相当。
7、半数比例原则:购买数量不超过物流公司产能的50%,全额供货的物流公司。
8、供应源数量控制原则:同类物料的物流公司数量约2~3家,主次物流公司之分。
9、供应链战略原则:与重要物流公司发展供应链战略合作关系。
10.学习更新原则:评估的指标、标杆对比的对象以及评估的工具与技术都需要不断的更新。
二、选择物流公司方法
在进行供应商的选择时,一般要根据供应商的多少,对供应商的了解程度以及对物资需要的时间是否紧迫等来决定。一般情况下有以下几种方法可供选择。
1、直观判断法。主要是通过倾听和采纳有经验的采购人员意见或直接凭经验作出判断。
2、法。当订购数量大,合作伙伴竞争激烈时用法。它是由企业提出条件,各伙伴进行,然后由企业决标与提出有利条件的合作伙伴签订合同或协议。利用此方法可供应条件有利的,编译而适用的物资但手续繁杂,时间长、所以在选择此方法时要仔细考虑根据自身企业的情况。
3、协商选择法。与法相比它由于供需双方能充分协商,在物资质量、交货日期和售货服务等发霉有。